日前,省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党建强基提能专项行动。
省国资委党委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弘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着力解决看得见、摸得着、带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全面推进企业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省国资委党委强调,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规范组织设置,严格按期换届;推动“党建入章”,完善议事规则;坚持双向进入,落实交叉任职;深化“五化”建设,补齐支部短板;配齐工作力量,建强党务机构。从今年3月启动,分排查摸底、集中行动、评估验收三个阶段压茬推进,逐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各企业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企业党委书记要带头抓,专职副书记(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具体抓,党务工作机构要协助抓,坚决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地。要建立工作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要从严执行标准,严格控制例外,对需要例外的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一核”办法。要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滞后、解决问题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对主体责任缺失、专项行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编:张晴
来源: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